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 5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被保險人請領傷病給付,以每滿十五日為一期,於期末之翌日起請領;未滿十五日者,以普通傷病出院或職業傷病治療終止之翌日起請領。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8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