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辦理推介就業及安排職業訓練所需,得要求申請人提供下列文件: 一、最高學歷及經歷證書影本。 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照或執業執照影本。 三、曾接受職業訓練之結訓證書影本。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