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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就業保險法 第 7 條(資料查核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管機關、保險人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查投保單位勞工工作情況、薪資或離職原因,必要時,得查對其員工名冊、出勤工作紀錄及薪資帳冊等相關資料,投保單位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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