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 4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本法以現金發給之保險給付,經保險人核定後,逕匯入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指定之本人金融機構帳戶,並通知其投保單位。但有第三十九條第一款或第三款所定自行請領保險給付之情事者,保險人得不通知其投保單位。
- 前項之金融機構帳戶在國外者,手續費用由請領保險給付之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負擔。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44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編章節定位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