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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11 條

  1. 1.雇主對於前條之化學品,應依其健康危害、散布狀況及使用量等情形,評估風險等級,並採取分級管理措施。
  2. 2.前項之評估方法、分級管理程序與採行措施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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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1條要求雇主依健康危害、散布狀況及使用量評估化學品風險等級,並採取分級管理措施,高風險嚴管、低風險簡管。

Q · 我開小店、小公司也要做化學品分級管理嗎?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1條,只要工作場所存在危害性化學品,雇主就有評估風險並分級管理的法定義務,與公司規模或是否為工廠無關。判斷標準是化學品本身的危害分類(看SDS),而非行業別。第一步是盤點品項與使用量、備齊安全資料表,再依健康危害、散布狀況、使用量三因素排出風險等級,高風險嚴管、低風險簡管,並留存可供勞動檢查查核的書面紀錄。違反者依第43條可處罰鍰。

白話解讀

很多老闆以為「化學品管理」是化工大廠的事,跟自己的小公司無關。錯了。只要你的工作場所裡有對健康有害的化學品,不管是印刷廠的溶劑、美甲店的去光水,還是清潔公司的強酸清潔劑,這條都要你「評估風險等級、分級管理」。重點在「分級」兩個字:法律沒有要你把每一瓶東西都送進最高規格實驗室檢測,而是依健康危害、散布狀況、使用量三個因素分等級,高風險的嚴管,低風險的簡單管。這是給你的彈性,也是給你的義務。沒做?勞動檢查上門時,這是直接開罰的項目。

法律定性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1條為危害性化學品風險控制的核心規範,課予雇主對工作場所之危害性化學品,依健康危害、散布狀況及使用量三項因素評估風險等級,並採取相對應之分級管理措施;其評估方法與分級程序由中央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使保護強度與管理成本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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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開小公司也要做化學品分級管理嗎?

要。只要工作場所有危害性化學品就適用,跟公司規模、是不是工廠無關,判斷標準是化學品本身的危害分類(看SDS)。內行人提示:先把所有化學品的安全資料表收齊,這份資料本身就標明了危害等級,分級管理的第一步其實供應商已經幫你做了一半。

Q2分級管理到底要做到什麼程度才算合格?

依本條第2項授權的「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要依危害程度分級並採對應控制措施,高暴露風險的還要定期評估。內行人提示:勞動部有提供「化學品分級管理(CCB)」工具,中小企業免費可用,照著跑出來的結果就是可供勞檢查核的書面依據,不必花大錢請顧問。

Q3化學品分級管理是什麼?

雇主依健康危害、散布狀況、使用量三因素評估化學品風險,再依等級採取對應控制措施的法定制度,是中小企業職安合規核心。

Q4什麼算危害性化學品?

具健康危害或物理性危害、依GHS分類須標示的化學品,判斷看SDS危害分類,與行業別無關。

Q5三因素分級指哪三個?

健康危害(毒性高低)、散布狀況(是否易揮發飛散)、使用量(用得多寡),三者共同決定風險等級。

Q6職安法11條跟第10條差在哪?

第10條管「標示、清單與SDS」的揭露通識,第11條管「依風險分級採控制措施」,第11條以第10條為前提。

Q7化學品分級管理怎麼做?

盤點化學品→向供應商取得SDS→依三因素評估→排出風險等級→採對應控制措施→留存書面紀錄。

Q8分級管理要花多少成本?

可用勞動部免費「化學品分級管理(CCB)」工具,中小企業不必花大錢請顧問,主要成本在高風險項目的工程控制設備。

Q9怎麼證明自己有做分級管理?

出示化學品清單、各項SDS、三因素評估與分級結果的書面紀錄,這是勞檢查核的第一份文件。

Q10勞檢通知下週到廠,先做什麼?

先備齊化學品清單與SDS、排出風險分級紀錄,再補高風險項目的防護,不是先衝去買防護具。

Q11職安法11條 vs 第14條管制性化學品差在哪?

第11條是對一般危害性化學品做風險分級管理,第14條是對特定高度危害「管制性化學品」採製造輸入使用的禁限制,門檻更高。

Q12辦公室碳粉、清潔劑要管嗎?

若符合危害性化學品定義(看SDS危害分類)即須納入,但通常屬低風險,採簡易管理即可,不需高規格控制。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managementexample
高風險工程控制(局部排氣、密閉製程)+定期暴露評估+健康監控大量使用高毒性溶劑、致癌物
中風險一般通風+個人防護具+作業管理中量使用刺激性化學品
低風險基本標示+簡易書面紀錄少量低危害清潔劑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労働安全衛生法 第57条の3(化学物質のリスクアセスメント義務)
🇰🇷 韓國산업안전보건법 제36조(위험성평가)
🇨🇳 中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化学品危害分类与管理)
🇩🇪 德國GefStoffV § 6(Gefährdungsbeurteilung für Gefahrstoffe)
🇫🇷 法國Code du travail art. R.4412-5 et s.(évaluation des risques chimiques)
🇺🇸 美國29 CFR 1910.1200(OSHA Hazard Communication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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