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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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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條
智慧
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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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 8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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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
第五條第一項
所稱合理可行範圍,指依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
法令
、指引、實務規範或一般社會通念,雇主明知或可得而知勞工所從事之工作,有致其生命、身體及健康受危害之虞,並可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者。
本法
第五條第二項
所稱風險評估,指辨識、分析及評量風險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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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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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安全衛生設施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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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安全衛生管理
§31
開新分頁
第 四 章 監督及檢查
§44
開新分頁
第 五 章 附則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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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laxray
4 years ago
專業證照
合理可行範圍: *本 令 指 實 通 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法令、指引、務實規範或一般社會通念 風險評估: *識 析 評 辨識、分析、評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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