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 16-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前條應設置之控制設備,應依特定化學物質之健康危害分類、散布狀況及使用量等情形,評估風險等級,並依風險等級選擇有效之控制設備。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