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使勞工從事乾燥粉狀之鉛、鉛混存物作業之場所,依下列規定: 一、應防止鉛、鉛混存物之鉛塵溢出於室內。 二、乾燥室之地面、牆壁或棚架之構造,應易於使用真空除塵機或以水清除者。
對於鉛中毒預防規則第 22 條,根據法規,雇主在使勞工從事乾燥粉狀之鉛、鉛混存物作業之場所時,有以下的規定: 一、必須防止鉛、鉛混存物的鉛塵溢出於室內。 二、乾燥室的地面、牆壁或棚架之構造,應易於使用真空除塵機或以水清除。 根據法規進行逐條釋義我需要參考最新的法律文件,例如法務部、司法院等官方文件。因為法律法規的條文解釋必須參考當前最新的修訂版本,並且要確保與問題有100%關聯度。至於舉例,可以透過司法院裁判書或判決書,找到相關的案例來說明法條的適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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