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使勞工於銜接有吸引內部空氣之配管之儲槽、反應槽或其他密閉使用之設施內部作業時,於該作業期間,應採取該設施等出入口之門或蓋等不致閉鎖之措施。
依據缺氧症預防規則第12條規定,雇主使勞工於銜接有吸引內部空氣之配管之儲槽、反應槽或其他密閉使用之設施內部作業時,於該作業期間,應採取該設施等出入口之門或蓋等不致閉鎖之措施。 根據所提供的參考資料,這項規定要求雇主在使用儲槽、反應槽或其他密閉使用之設施內部作業時,必須確保出入口之門或蓋不致閉鎖,以確保充足的空氣供應。例如,如果有工人需要在一個密閉的設施內進行作業,雇主應該確保該設施的出入口設備正常運作,以防止閉鎖和空氣不足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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