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22條,雇主對升降機應實施定期檢查,包括每年整體檢查一次以及每月定期檢查。在每月的定期檢查中,需要檢查終點極限開關、緊急停止裝置、制動器、控制裝置及其他安全裝置是否有異常,鋼索或吊鏈是否有損傷,導軌的狀況,以及室外升降機的導索結頭部分是否有異常。 有關此法條的參考資料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根據這個法條的規定,雇主需要定期檢查升降機以確保其安全運作。一個與這個法條相關的例子是,如果在定期檢查中發現了緊急停止裝置有異常,雇主就需要立即採取措斷,修復或更換有問題的部分,以確保升降機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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