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依本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負責審議之事項如下: 一、專款年度業務計畫及年終總報告。 二、專款年度預算及決算。 三、專款之管理。 四、其他與專款有關事項。
  2. 前項審議結果,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