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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 4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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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依本法
第五條第一項
規定負責審議之事項如下: 一、專款年度業務計畫及年終總報告。 二、專款年度預算及決算。 三、專款之管理。 四、其他與專款有關事項。
前項審議結果,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應報請中央
主管機關
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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