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機具及設備評鑑標準實施及管理辦法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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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評鑑單位業務性質特殊經專案核准者,得以其經命題委員或監評委員評鑑確定之檢定崗位數發給合格證書,不受評鑑自評表所訂每場最少辦理人數之限制。但其合格證書上應加蓋「限於專案檢定專用」之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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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申請評鑑單位業務性質特殊經專案核准者,得以其經命題委員或監評委員評鑑確定之檢定崗位數發給合格證書,不受評鑑自評表所訂每場最少辦理人數之限制。但其合格證書上應加蓋「限於專案檢定專用」之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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