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機具及設備評鑑標準實施及管理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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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評鑑單位應於每年度每一季之第一個月內提出申請,並由主管機關按季或累積一定申請數量後,辦理實地評鑑工作。但政策性需要之職類,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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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機具及設備評鑑標準實施及管理辦法第 7 條的規定,申請評鑑單位應於每年度每一季的第一個月內提出申請,並由主管機關按季或累積一定申請數量後,辦理實地評鑑工作。但政策性需要之職類,不在此限。這項辦法強調了申請評鑑單位需在特定時間內提出申請,並依據主管機關的規定進行實地評鑑工作。此規定的目的是確保技能檢定場地及設備的評鑑工作能按時進行,並且符合政策性需要之職類不受此限制。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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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