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機具及設備評鑑標準實施及管理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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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請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機具及設備評鑑之審核程序如下: 一、初審:以書面審查為之,合格者再進行實地評鑑;不合格者主管機關應敘明理由併原件退還申請評鑑單位。 二、實地評鑑:經初審通過後,聘請命題委員或監評委員二人至三人前往實地評鑑,評鑑結束填列評鑑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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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關於申請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機具及設備評鑑之審核程序如下: 一、初審:以書面審查為之,合格者再進行實地評鑑;不合格者主管機關應敘明理由併原件退還申請評鑑單位。 二、實地評鑑:經初審通過後,聘請命題委員或監評委員二人至三人前往實地評鑑,評鑑結束填列評鑑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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