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與其業務區域內之學校應密切聯繫,協助學校辦理學生職業輔導工作,並協同推介畢業學生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及就業後輔導工作。
抱歉,我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與其業務區域內之學校應密切聯繫,協助學校辦理學生職業輔導工作,並協同推介畢業學生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及就業後輔導工作。
立法理由為協助學校推動職業輔導工作,並推介畢業學生就業,明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與業務區域內之學校加強聯繫。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與其業務區域內之學校應密切聯繫,協助學校辦理學生職業輔導工作,並協同推介畢業學生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及就業後輔導工作。
立法理由本條未修正。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為協助學校推動職業輔導工作,並推介畢業學生就業,明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與業務區域內之學校加強聯繫。
本條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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