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保險之職業訓練及訓練經費管理運用辦法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中央主管機關得邀請專家學者、機關代表組成審核小組,其任務如下: 一、規劃調整職業訓練職類。 二、職業訓練經費核定。 三、審查職業訓練計畫。 四、職業訓練績效考核。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就業保險之職業訓練及訓練經費管理運用辦法 第4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此法條尚無 AI 深度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