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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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應依所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需要,協助提升專業知能、調整職務或改善工作設施,提供友善就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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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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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1081115 制定)
雇主應依所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需要,協助提升專業知能、調整職務或改善工作設施,提供友善就業環境。
立法理由為排除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之工作障礙及協助其續留職場,爰規定雇主應依中高齡者與高齡者需求提供協助及建構友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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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5 制定)
為排除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之工作障礙及協助其續留職場,爰規定雇主應依中高齡者與高齡者需求提供協助及建構友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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