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雇主應依第五條核定訓練計畫書實施訓練,無正當理由連續二年單一班次參訓率低於原預定參訓人數之百分之六十,且逾核定班次三分之一者,次一年度不予受理申請。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