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輔導組掌理事項如左: 一、關於學員品德、行為、生活輔導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事項。 二、關於學員性向測驗之統計分析及個別輔導事項。 三、關於學員輔導考核資料之蒐集、登記、整理及保管事項。 四、關於學員缺曠課及差勤請假之管理事項。 五、關於學員生活管理及輔導成績評定事項。 六、關於學員團體紀律維護及管理事項。 七、關於學員文康、交誼活動之規劃及輔導事項。 八、關於學員膳宿之管理及輔導事項。 九、關於學員意見反映之處理事項。 十、關於輔導教材之編印事項。 十一、關於開訓、結訓典禮之協調準備事項。 十二、關於專業輔導員之遴選事項。 十三、其他有關輔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