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第 19 條
快速跳轉
各級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或受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對環工技師所為簽證之文件有疑問時,得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向環工技師查詢,或檢查、調閱有關簽證文件及審核環工技師受託簽證文件之工作底稿,環工技師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回 環境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各級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或受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對環工技師所為簽證之文件有疑問時,得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向環工技師查詢,或檢查、調閱有關簽證文件及審核環工技師受託簽證文件之工作底稿,環工技師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