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 6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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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空污法第67條規定,違反第32條造成異味、煙塵散布者,個人罰1200元至10萬元,工商廠場罰10萬至500萬元,並可按次處罰。
Q · 鄰居燒金紙、店家排油煙很臭,可以罰嗎?
可以,依空污法67條個人最高罰10萬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違反第32條第1項而造成異味、煙塵、霧或粒狀污染物散布者,個人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若行為人為工商廠、場,則處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被處分後會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工、停業,甚至廢止操作許可或勒令歇業。
深度解讀
鄰居家油煙飄進你家三個月,你以為只能在 LINE 群組裡罵幾句。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67 條給你的武器比你想的強:違反第 32 條規定(在公私場所從事燃燒、營建、操作設備而造成異味、煙塵、霧或粒狀污染物散布)的行為,個人最高罰新台幣十萬元,工商廠場最低罰十萬、最高五百萬。一百倍的落差不是 bug,是立法刻意設計的「企業比個人更該守規矩」。但真正讓對方睡不著的不是這個金額,是 2018 年修法後啟動的「按次處罰」機制:每被舉發一次就罰一次,沒在期限內改善就繼續罰,沒有上限。情節重大還能直接被勒令停工、停業,甚至廢止許可。對一家連鎖餐廳來說,這條規定可能不是罰款問題,是生死問題。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2 則
立法沿革 3 版
- 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條文
- 罰鍰名詞
- 廢止名詞
- 勒令歇業名詞
- 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 32 條條文
本條有 3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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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