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公私場所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辦法5

快速跳轉

甲級空氣污染防制技術員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 領有環境工程、化學工程、土木工程、衛生工程、電機工程、機械工程、工礦安全衛生技師證書,經講習合格者。 二 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之環境工程、化學工程、土木工程、衛生工程、電機工程、機械工程、大氣科學、大氣物理、環境科學、公共衛生、工礦安全衛生、化學等相關科系畢業 (或同等學力) ,並具有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實務經驗一年以上得有證明文件,經訓練合格者。 三 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或經教育部承認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之理科、工科等系 (所) 畢業 (或同等學力) ,並具有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實務經驗三年以上得有證明文件,經訓練合格者。 四 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之環境工程、化學工程、土木工程、衛生工程、電機工程、機械工程、環境科學、公共衛生、污染防治、工業安全衛生、化學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同等學力) ,並具有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實務經驗三年以上得有證明文件,經訓練合格者。 五 曾任乙級空氣污染防制技術人員四年以上得有證明文件,經訓練合格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很抱歉,我不知道這個法條的詳細內容。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私場所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私場所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辦法第 5 條規定:「甲級空氣污染防制技術員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 領有環境工程、化學工程、土木工程、衛生工程、電機…」(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私場所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辦法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