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實際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 第 16 條

快速跳轉
  1. 1.空氣污染物排放抵換原則如下: 一、公私場所用以抵換之實際削減量差額證明,應來自同一總量管制區。 二、以相同空氣污染物種類抵換為原則。 三、不同空氣污染物種類排放增量之抵換,以空氣污染物具有相同空氣品質維護效益,且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抵換比例者為限。 四、抵換比例: (一)同一法人保留實際削減量差額與應取得抵換之需求比例為一比一。 (二)不同法人間實際削減量差額與應取得抵換之需求比例為一.二比一。 五、以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為來源,取得供抵換之排放量,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後停止抵換。
  2. 2.公私場所依前項第三款申請審查許可抵換,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報空氣品質模式模擬結果或相關科學評估證據。

深度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實際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實際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第 16 條規定:「空氣污染物排放抵換原則如下: 一、公私場所用以抵換之實際削減量差額證明,應來自同一總量管制區。 …」(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實際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