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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辦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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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單一航空噪音事件:以噪音計蒐集到單一航空噪音之有效時間及音量之過程。 二、航空噪音日夜音量(DNL) :用於評估航空噪音量之指標,單位為分貝。 三、最大音量(LAmax) :單一航空噪音事件所測得音量之最大值,單位為分貝。 四、航空噪音防制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干擾情形所劃定之防制區。 五、等噪音線:將全年飛航資料、輸入美國航空總署發展之航空噪音整合模式(Integrated Noise Model, INM)所繪之封閉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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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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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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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辦法第 3 條規定:「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單一航空噪音事件:以噪音計蒐集到單一航空噪音之有效時間及音量之過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辦法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