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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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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採取之當防治措施,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污染改善措施。 二、清除或削減污染源。 三、協調或會同執行機關、協助執行機關進行海洋污染事項之檢查、鑑定或取締、蒐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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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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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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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海洋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 8 條規定:「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採取之適當防治措施,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污染改善措施。 二、清除…」(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海洋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