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 8 條
- 法規代碼
- O0040055
- 狀態
-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5 年 10 月 01 日 一百十五年三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第 31、46、57、62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之附表二;依第 62 條規定:除第 57 條自發布日施行外,第 31、46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之附表二自一百十五年十月一日施行。
- 種類
- 行政 > 環境部 > 水質保護目
- 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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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格式
-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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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申請水措計畫審查時,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附表三規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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