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理法 第 50-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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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隨地吐檳榔汁、檳榔渣除罰1,200元以上罰鍰外,依廢清法第50條之1還須接受四小時戒檳班講習。
Q · 隨地吐檳榔汁除了罰錢,還要去上課嗎?
要。除罰鍰外還須接受四小時戒檳班講習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之1,違反第27條第1款隨地吐檳榔汁、檳榔渣者,除依第50條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外,另應接受四小時之戒檳班講習。罰鍰與講習是兩個獨立處分,繳了罰鍰不代表免上課。講習由衛生局或委託機構辦理,須本人親自出席完成簽到簽退。
深度解讀
你大概聽過「隨地吐檳榔汁罰一千二」,但你不知道的是:被罰之後還要去上四小時的戒檳班。這不是傳統的「行為罰錢、繳完就解脫」邏輯,而是法律罕見地伸手干預你的生活習慣——逼你坐進教室,看口腔癌患者的真實案例,聽醫師講檳榔對身體的破壞。立法者用了一個很巧妙的設計:四小時的時間成本比一千二的罰鍰更刺痛。對勞工、計程車司機、工地師傅來說,請假四小時去上課,等於損失大半天工資加上整個流程的麻煩,遠超罰金本身。這條法律不是單純處罰違規行為,它是用程序成本逼你接觸「為什麼這件事不該做」的資訊。它賭的是:你被迫坐在那四小時裡,至少會聽進去一點點。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立法沿革 1 版
- 第二十七條第一款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廢棄物清理法 第 27 條條文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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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