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準則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甲級處理技術員,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理科、工科、農科、醫科研究所畢業或領有與上述科系相關之技師執照,並具有從事廢棄物處理工作之經驗一年以上,經講習及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理科、工科、農科、醫科畢業,並具有從事廢棄物處理工作之經驗二年以上,經訓練合格者。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理科、工科、農科、醫科畢業,並具有從事廢棄物處理工作之經驗三年以上,經訓練及格者。 四、領有乙級處理技術員資格證書,並據以從事廢棄物處理工作之經驗二年以上,經訓練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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