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廢一般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 2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般容器業者為執行回收清除處理工作,得依容器之材質或裝填物質之種類成立共同回收清除處理組織 (以下簡稱共同組織) ,其向參加共同組織之業者收取之費用,應先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