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有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辦法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有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有效期限不得逾五年。必要時,得於期限屆滿日前之三至五個月間申請展延。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