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 4 條

快速跳轉

事業廢棄物除於事業內再利用者外,其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前之清除,依下列方式為之: 一、事業自行清除。 二、再利用機構清除。 三、事業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 四、再利用機構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 五、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清除。

深度解讀

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了事業廢棄物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前的清除方式,包括事業自行清除、再利用機構清除、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再利用機構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清除。針對此條規定,可參考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相關資料,並在其中找到相關案例以進行釋義,若無法取得相關資料,則無法就此進行釋義。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事業廢棄物除於事業內再利用者外,其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前之清除,依下列方式為之: 一、事業自行清…」(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