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附件:
作為環境防蟲、防鼠或誘引用途而不具殺蟲作用之天然物質產品,申請人應檢具附件三之文件、資料供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免申請許可證。但天然除蟲菊精類,應依第二條規定申請許可證。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作為環境防蟲、防鼠或誘引用途而不具殺蟲作用之天然物質產品,申請人應檢具附件三之文件、資料供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免申請許可證。但天然除蟲菊精類,應依第二條規定申請許可證。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