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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環境事故專業應變諮詢機關(構)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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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變、諮詢機構之認證有效期限為五年;期滿仍繼續運作者,應向主管機關重新申請認證。

深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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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認證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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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環境事故專業應變諮詢機關(構)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11 條規定:「應變、諮詢機構之認證有效期限為五年;期滿仍繼續運作者,應向主管機關重新申請認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環境事故專業應變諮詢機關(構)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