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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管理辦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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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參加通識級、操作級或技術級專業應變人員證照訓練,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年滿十八歲,且領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 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資格。
  2. 2.參加指揮級專業應變人員證照訓練,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領有操作級、技術級或專家級專業應變人員合格證書。 二、領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資格。
  3. 3.參加專家級專業應變人員證照訓練,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領有技術級專業應變人員合格證書。 二、領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之理、工、農、醫等相關各學科副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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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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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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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管理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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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管理辦法第 3 條規定:「參加通識級、操作級或技術級專業應變人員證照訓練,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年滿十八歲,且領有公…」(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管理辦法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