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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管理辦法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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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專業應變人員證照訓練及再訓練者,對測驗成績有異議,得於成績通知單送達之翌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複查;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不知道。

  • 異議名詞
  • 送達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複查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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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管理辦法第 9 條規定:「參加專業應變人員證照訓練及再訓練者,對測驗成績有異議,得於成績通知單送達之翌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管理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