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調處委員有本法第十七條所定情形而不自行迴避,或有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主任委員應依職權或依當事人之申請,為迴避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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