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環境保護事業機構管理辦法4

快速跳轉

環境保護事業機構申請經營廢棄物清除業務許可,應向該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為之;申請廢棄物處理場 (廠) 設置及操作許可,應向場 (廠) 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為之。 前項之申請屬一般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者,其營業地區在直轄市轄區內者由直轄市主管機關發許可證或核備,在省轄區內者由縣 (市) 主管機關轉請省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或核備,必要時省主管機關得授權縣(市) 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或核備。其營業地區跨省及直轄市轄區者由受理申請主管機關審查其文件齊備後轉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再轉請省或直轄市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或核備,必要時省主管機關得授權縣 (市) 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或核備;受理申請主管機關為縣 (市) 主管機關時,應於轉中央主管機關時副知省主管機關。 第一項之申請屬一般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者,由場 (廠) 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或核備。 第一項之申請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者,由受理申請主管機關審查其文件齊備後,應轉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始得核發許可證或核備,受理申請主管機關為縣 (市) 時,應於轉中央主管機關時副知省主管機關。申請環境檢驗測定業務許可,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 申請經營廢棄物清除或設置移動式處理設施之廢棄物處理業務跨區營運時,審核主管機關應邀集營業地區主管機關共同審查。 經營廢棄物清除業務之營業地區應包含清除機構所在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很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環境保護事業機構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環境保護事業機構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環境保護事業機構申請經營廢棄物清除業務許可,應向該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為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環境保護事業機構管理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