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行政院新聞局辦事細則 第 2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局主管會報以每週召開一次為原則,由局長主持,副局長、主任秘書、參事及各單位主管出席參加;每月最後一週得召開局務會報,必要時並得加邀直轄市新聞主管及本局各單位副主管出席參加。 業務檢討會議於每年年終舉行。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行政院新聞局辦事細則 第2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