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行政院新聞局保密實施細則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勿須列入機密等級之資料,而其內容仍有限閱讀必要者,亦應審慎核定,並標示「限閱」字樣。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