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管理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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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十七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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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法規
- 第六十七條之一第三項條文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67-1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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