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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高等、普通、初等考試及特種考試規則,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2. 前項考試規則包括應考年齡、考試等級、考試類科及其分類、分科之應考資格、體格檢查標準、應試科目、考試方式、成績計算、限制轉調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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