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規則
第 3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附件:
附表一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PDF
...顯示完整附件
加入書籤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並具有附表一所列各等別科別應考資格,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得應本考試。
本考試各等別科別之應試科目,依附表二之規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