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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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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人提出疑義,不得要求告知典試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或試題審查委員姓名及有關資料,亦不得對未公布答案之試題要求提供參考答案。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第7條的規定,應考人提出疑義時,不得要求告知典試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或試題審查委員的姓名或有關資料,也不得要求對未公布答案的試題提供參考答案。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為了維護試題的公正性和客觀性,並確保考試的公平競爭。 舉例:在某次國家考試中,一位考生提出了對某個試題的疑義,但依據這項法規,他無法要求知道命題委員的姓名或有關資料,也無法要求提供該試題的參考答案。這樣的限制是為了確保試題處理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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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第 7 條規定:「應考人提出疑義,不得要求告知典試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或試題審查委員姓名及有關資料,亦不得對未…」(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