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 32 條(考績)

警察人員之考績,除依本條例規定者外,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2條規定,警察人員的考績除了適用該條例外,也要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的規定。根據相關法條,如果警察人員的年終考績分數達到60分以上但不滿70分,即應考列丙等。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原則上應尊重機關長官對部屬考評的判斷。另外,根據司法院釋字第243號解釋和司法院釋字第291號解釋,對公務人員的免職處分應由法律明確定義構成要件,並應依法律明確性原則。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