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務人員考績案,送銓敘部銓敘審定時,如發現有違反考績法規情事者,應照原送案程序,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mmoooonn
8 months ago
高普初考
❗️應照原送案程序,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