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第 27 條中的相關規定,該條第一項規定了在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以後退休生效的公務人員,其退休金的計算基準應依附表一所定的退休年度適用之平均俸(薪)額計算。第二項則進一步規定了平均俸(薪)額的計算方式,包括實際繳付退撫基金費用的待遇標準和年資的計算方式。第三項則針對平均俸(薪)額計算年數作出了具體規定,包括計算年數的規定和遇到不符退休年資採計規定的情況下的處理方式。 針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第 27 條的相關規定,有一份法律資料《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註解》,該資料對於法條中的各個項目進行了解說和解釋,並且舉了相關的案例來說明具體適用的情況。由於這是一份相關的法規解說文件,符合提問中需求的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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