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主管人員職期調任準則6

快速跳轉

職期之計算,以實際到職之日起算,並以每年六月或十二月底為屆滿日期。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對於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主管人員職期調任準則第 6 條,根據該法規,職期的計算是以實際到職的日期起算,並且以每年六月或十二月底為屆滿日期。根據本條規定,可以舉出一個與參考資料有關的範例是行政院於六十四年一月八日核定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的案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主管人員職期調任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主管人員職期調任準則第 6 條規定:「職期之計算,以實際到職之日起算,並以每年六月或十二月底為屆滿日期。」(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主管人員職期調任準則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