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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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csy239
2 years ago
高普初考
選舉公告日~投票日
❌造訪活動
⭕️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mmoooonn
2 years ago
高普初考
❗️「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他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依法行政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