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長官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本法禁止之行為。
- 長官違反前項規定者,公務人員得檢具相關事證向該長官之上級長官提出報告,並由上級長官依法處理;未依法處理者,以失職論,公務人員並得向監察院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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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y239
a year ago
高普初考
本法禁止➡️檢具事證+報告長官上級➡️監察院檢舉
Cf 保障法§17 書面➡️撤回









mmoooonn
a year ago
高普初考
II:
❗️若長官之上級長官仍不處理➡️監察院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長官🙅♂️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本法禁止之行為。
II 長官違反前項規定者,公務人員得檢具相關事證向該長官之上級長官提出「報告」,並由上級長官依法處理;未依法處理者,以「失職」論,公務人員並得向「監察院檢舉」。
💇立法理由:
為免監察院是類案件不當激增,公務人員如遇長官違反行政中立規定,仍應優先向該長官之上級長官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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