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 第 93 條(司法概算之編列)
- 1.司法院得獨立編列司法概算。
- 2.行政院就司法院所提之年度司法概算,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併送立法院審議。
- 3.司法院院長認為必要時,得請求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預算法第93條賦予司法院獨立編列司法概算的權力,行政院只能加註意見、不得刪減,以制度保障司法獨立。
Q · 司法院的預算是行政院給多少就拿多少嗎?
依預算法第93條,司法院得獨立編列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只能「加註意見」後完整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不能逕行刪減,再送立法院審議。司法院院長認為必要時還可請求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捍衛預算。此設計確保握有審判權的法院,其經費不被身為行政訴訟被告的行政院掐住。
白話解讀
三權分立四個字你大概從國中就背得滾瓜爛熟,但很少人想過一個現實問題:如果司法院的錢要由行政院決定,法官敢判政府敗訴嗎?這條就是用預算自主權,把司法獨立從口號變成制度。司法院可以自己編列下一年度要花多少錢,行政院只能「加註意見」(白話:寫個感想可以,動刀不行),然後原封不動送進立法院。最後一道防線是司法院長可以親自跑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列席」捍衛。你打的每一場行政訴訟、每一張罰單的訴願敗訴後上行政法院,背後撐著法官敢判的底氣,就是這條條文。沒有它,司法院的錢是行政院核給的,法院判政府輸的時候會多一層心理障礙。
法律定性
司法概算指司法院就其下一年度所需經費自行編列的預算草案。預算法第93條賦予司法院獨立編列司法概算的權力,行政院對此概算僅能加註意見、不得刪減,須完整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藉以在行政院預算統合權之外切出例外,制度性保障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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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司法院的預算是行政院給多少就拿多少嗎?▾
不是。依預算法第93條,司法院得獨立編列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只能加註意見、不得刪減,須完整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Q2立法院還能砍司法院預算嗎?▾
可以。本條保障的是司法院的「編列權」,立法院仍保有審議與刪減的權力,這條擋得住行政院刪減,但擋不住立法院審查。
Q3司法院長為什麼能請求列席立法院?▾
依本條第三項,司法院院長認為必要時得請求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目的是親自為司法概算辯護,而非被動被質詢。
Q4司法概算是什麼?▾
司法院就下年度所需經費自行編列的預算草案,行政院只能加註意見不得刪減,是司法獨立的財政基礎。
Q5預算法93條在規定什麼?▾
規定司法院得獨立編列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院長得請求列席立法院三件事,核心是保障司法獨立。
Q6什麼叫行政院只能加註意見?▾
行政院對司法院送來的概算只能寫下意見一併送審,不能像對其他部會那樣調整或刪減金額。
Q7司法獨立跟預算有什麼關係?▾
誰握著別人的薪水袋就握著別人的判決;預算自主讓法院經費不被身為行政訴訟被告的行政院掌控。
Q8司法院的預算怎麼編出來?▾
司法院自編司法概算 → 行政院加註意見 → 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 送立法院審議,全程行政院不能刪減。
Q9怎麼查司法院今年編了多少預算?▾
到行政院主計總處或立法院議事系統查當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的司法院主管預算。
Q10司法院長怎麼為預算辯護?▾
依第三項,院長認必要時得請求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親自說明捍衛概算。
Q11民眾怎麼監督司法預算審議?▾
追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財政委員會對司法院預算的審查紀錄與凍結、刪減提案。
Q12司法概算編列 vs 一般機關預算差在哪?▾
一般機關預算由行政院統編可刪減;司法概算由司法院自編、行政院只能加註意見不得刪減。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general_agency | judicial_yuan |
|---|---|---|
| 誰負責編列 | 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統一編列 | 司法院自行獨立編列司法概算 |
| 行政院權限 | 可調整、刪減後編入總預算案 | 僅能加註意見,不得刪減 |
| 首長列席 | 依一般程序備詢 | 院長得主動請求列席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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